“啪嚓嚓”的骨裂声响听得那个女孩子头皮发麻,伏在林宇怀里连头都不敢抬,身体直哆嗦。
“你呢?作为首恶,应该有些自觉性嘛,如果让我动手的话,唔,你就得残疾加倍了。”林宇满眼怜悯地望着黄毛。
黄毛倒也硬气,咬着牙捡起了匕首,一声如狼般的狂嚎,已经将那只被捏废掉的右手整个穿透,刀尖儿透掌背而出,鲜血像箭一般蹿了出来。他很清楚,如果不自己动手,恐怕自己两只手都保不住。
不过这货的神经倒也真大条,受了这么的伤居然还没晕过去,不愧是当老大的。
“真听话,包扎一下伤口吧,祝你们好运。唉,我最讨厌看见血了,见到血就晕。”林宇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不多时,已经消失在胡同口,拐上了另一个偏僻的小路,彼时,远处隐约间响起了警笛声,看样子,应该是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看见林宇一路走远,那两个贼也不敢久留,用半残的手拖起了地上的那个矮胖子,仓惶地往远处跑——他们如果敢留下来报警,恐怕警察首先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他们了。
不过,林宇走得很费力,因为那位女大侠一直埋首在他的怀里死死搂着他的腰,自从第二次见到他之后,她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林宇走一她就搂着林宇的腰被林宇拖着跟出一步,好像那两条胳膊已经长在了林宇身上成了连体人似的。弄得林宇哭笑不得,怎么好像跟正室抓到了偷情的丈夫一般还不依不饶了呢?
望着死死环着他的腰埋首在他怀里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那个女孩子,林宇再走了几步,终于停了下来,抹了把汗,颇有些无奈地道,“女侠,你准备这么抱着我到什么时候?”林宇去掰她的胳膊,可怎么也掰不开,又怕弄疼她,只好作罢。
“啊……”那个女孩子这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已经抱着人家走了两条街了,赶紧松开了手,如一同受惊的小鹿般四外张望了一下,好像还在担心那几个小流氓追过来似的。
一阵难得的微风吹过,胸前很是凉爽,惊魂未定的女孩子正要说一声“谢谢”的时候,看见那个林宇眼神很古怪地望着自己,尤其是望着自己的胸前,低头一看,自己被那个矮胖子撕破的胸衣哪里遮得住半点春光?顿时捂着前胸尖叫一声,一个大嘴巴便抽了过去,没打着,林宇早已经满脸笑意地闪过一边,一双眼睛还在贼溜溜地往她身上看。
顿时,刚刚涌起的好感瞬间消失,“流氓,色狼……”她跺着脚羞愤交加地破口大骂,却忘记了,正是这个流氓刚才救了她。
“我觉得你在本质上已经无限趋同于那三个恩将仇报的小偷了……”林宇哈哈一笑,却已经将手里一直拎着的那个袋子扔了过来,同时转过身去——那个袋子里装的是自己脱下来的破衣服,他一直没舍得扔,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这一次,应该轮到那个女孩子来表演形为艺术了。
“谁要你的臭衣服?呸,脏死了!”女孩子抓住衣服,有心想扔掉,再踏上一万只脚,不过胸前的春光实在需要遮挡,没办法,只能委委屈屈地反穿上,算是遮住了一片春光,白皙的额上已经是一排细密的汗珠,天原本就热,再加上这弄得实在够尴尬的羞人的。
多管齐下,想不出汗都不行。
一抬头间,却发现那个年轻人已经走得远了,她心底大急,慌忙追在他身后大叫,“喂,你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