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去也

甚至还可以遇到更棒的事。

比如,轻微的危机感忽然在心头浮现,随后,我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在前面小树林里低语。

“妈的,兄弟们折了俩个,为了给他们报仇,必须整他!”

“他跑不掉!想把房子卖了偷偷溜走?怎么可能!”

“弄死他!把他的手脚砍下来,砍成碎块分别埋在地里面,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好主意!”

“来了来了,快到了!”

“抄家伙!”

呵,原来不只是窃贼,这群狗东西竟然真的敢拦路杀人呀。

那就都去死吧!

我掏出了电磁手枪,手指按上枪身,通过指纹解锁了保险。

不过,我犹豫了,感觉自己应该多听听这群窃贼的谈话。

于是就转身面对路边,好像随地大小便一样站着,将一些法力驱使到耳朵上,仔细聆听。

果然,对面开始议论了起来,其中有这么几句话:

“哥吖,弄死他不好吧?这里离镇子不远,抢走那个逼的钱再打一顿得了,咱们就是一群小贼,别再招惹出来大事了。”

“没事儿,咱们干完这一票就赶紧走,又不是没宰过人!上次你弄死那娘们时也没唧唧歪歪呀。”

好家伙,全是凶手!

那我就不客气了!

“呲呲呲呲呲呲……”

电磁手枪发射声很小,比蚊子的嗡嗡声还小,但威力大多了,更令人满意的是它射速还不慢!

前方几百米的小树林里甚至都没传来惨叫声,在子弹连续不断的致命打击下,最终传入我耳中的只有“扑通扑通”倒地声了。

他们绝对从未设想到过会死在这种武器下吧。

打击结束后,我侧耳聆听,树林里没有传来任何人声。

完事!

我将手枪收入空间,转身向另一处走去了,甚至还与路上的某位樵夫同行打了个招呼。

稍微走了一段时间后,我打了个响指,一点点混沌能量被扣除,而在贼人们所藏匿的树丛中忽然燃起了几丛小火苗。

因为系统的干扰,这些火苗并不会危害整片树林,只会将这一小块地方的一切有机质全部烧光。

干净利索地将这些肮脏的罪孽通通消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