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有好处时,就说自己是民族门派、泰山北斗;有坏处时,就说自己是方外之地、佛修之所,如此首尾两端,当真是让人产生深深的联想……”
说罢,面露不屑,直接跳下窗户,拔剑向街上追杀天地会众人的官兵走去。
欲擒故纵,总是比当舔狗,效果要好一些的。
如今饵食已经丢下,只看这白山黑水间的孽龙,上不上钩了!
……
茶楼之上,见叶书走了,旁边的行癫才开口道:“师兄,你瞧上这个小子了?”
顺治也不隐瞒:“不错,如今正值用人之际,先是鳌拜难制。
其次烨儿年幼、根基不稳,诛杀鳌拜的这些功臣,以后也难免恃功而骄,迟早是要杀的!
大清建国虽已三十余年,但陈近南、吴三桂、耿精忠、郑家、前明余孽之流数不胜数,便是大局已定,也难免如履薄冰,更何况我大清想要江山永固,更是要行事狠辣,唯恐鹰犬不足。
这个一页书,谈吐不俗,武艺犹胜你三分,文武双全。
更妙的是,他毫无根基,又为‘百姓’所束缚,正是我大清最好的飞鹰走狗,足以用上几十年,到时是杀是留,也都轻松。
他说要杀一二汉奸,嘿,任由他杀去!
若一二汉奸的命,便能换来一柄这样的刀剑,那当真是人大清之幸了!”
一旁的行癫张了张口,觉得自己性子粗鲁,没什么眼光,便又闭口不言。
顺治一生尊贵,便是出家当了和尚,也衣食无忧,看人便也喜从气质、心性、志向上来看。
叶书身上的武功、桀骜之气,在顺治看来,只是武夫惯有的毛病,不值一提。
但行癫一个武夫,却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叶书虽然看着斯文有礼、面色间全无异样,但行事隐有暴戾之意,恐非他说的“杀一二汉奸”那么轻飘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