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恰恰就是这样,越是不能得到的东西,便越是向往!
唐凤华一练功就怕苦怕累,但不练功又始终爱听那些江湖传闻,因此养成了一身结交江湖人士的好习惯。纵然没办法成为高手,他也绝对有能力让所有高手围绕着自己转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便是个更加年轻、更有权势的王有财。
而且他自小长大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虽然来到阳关城后逐渐染上了一些娇贵气质,却也并非一个蛮横无理的富二代,反而有种质朴天然的味道。
常飞和马黄叶都算是受此影响,与他结交,关系不错。
所以常飞认为,只要宁宣展现出足够的武艺,唐凤华也还是不会过于纠结之前的无礼的。
他真正担心的是马黄叶。
以马黄叶的目光,极可能看出宁宣以剑施展刀法。
以马黄叶的目光,甚至都有可能从宁宣施展“剑法”的动作,判断出暴雪书生就是宁宣本人。
马黄叶对剑的领悟,就是这样得天独厚。
他无疑是剑中的天才。
但一个专业领域的天才,往往就是其他领域的蠢货。就像是把其他领域的能力挪移叠加到一起一样,马黄叶对剑法之外的任何事情,都好像天生要迟钝一些,他的反应能力和脑力之差,自然想不到宁宣为什么要变成暴雪书生。
——而他要是把这事儿点破,让唐凤华得知,那就更不得了了。
马黄叶只是理解能力不够,但还守得住事情。
可唐凤华却连事情都守不住,他但凡知道宁宣要参与的是多么刺激的一场明争暗斗,当天就会忍不住去相熟的人面前炫耀。不用一天,整个阳关城的上层都会知道他所知道的一切秘密。
而这种秘密传播出去,当天李丞就能找上门来,一掌把宁宣脑袋打烂。
常飞在第一时间有心告诫一下马黄叶这事儿,可刚一动念,就听唐凤华嗤笑了一声,“这也能算剑?”
他随手丢下手中的剑,轻飘飘说了一句,“黄叶,去你们家库里找一柄轻一些的剑来,我手中这把手感不好——另外,也给暴雪先生送上一柄如何?”
他手中的剑,其实也算是罕见的利刃了。
可对他而言,这好像只是一柄可供替代的玩具。
而整个名剑山庄的宝库,似乎也不过是一处惊喜多多的玩具库而已。
马黄叶刚点了点头,宁宣却又摇了摇头,举起了武劫,拔剑出鞘三寸,“我就用这把剑。”
常飞虽然把心思牵扯到如何给宁宣遮掩身份的事情上,马黄叶纵然已经开始思考到家中宝库哪一柄剑比较适合唐凤华的需求——可在看到武劫的剑身时,仍忍不住看了那剑两眼。
不是这剑好,而是这剑的制造工艺太烂了。
简直几乎和唐凤华的剑法一般的烂。
这种剑,放到名剑山庄这种赏剑、认剑、养剑之所,在常飞、马黄叶这样的著名剑客面前,就和在古董店里发现一颗玻璃珠一样离奇!
宁宣却已经摆好了架势,对心头说,“来一套剑法,老谢。”
“嗯,就刚才外边儿那象征着你的梅花所演,已成了一套剑法。”
谢易说,他现在终于有了一些金手指的架势,“而另一枝头,则化作一套刀法。你师傅能用,你也能用。而等你融会贯通,刀剑各成,一手刀一手剑,一同施展出来,才是它们真真正正展现出自己威力的时候。”
宁宣颇有些期待,“名字呢?”
“剑式名‘遗世独立’。”
谢易说。
“刀法作‘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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