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丝丝一只手抓着糖葫芦吃的认真,春雨侧头看她,笑着道:“手冷吗?”
大概是因为吃了美食,嘴里酸酸甜甜,唐丝丝还真没觉得冷,不过吃两个就觉得酸了,举着糖葫芦跟在春雨身后。
他们所住的宅院算是好地段,附近住的也多是富贵,光是从邻居的衣着上就能看出来,大家生活不错。
也正是如此,所以春雨一眼就瞧见站在路口,披着褐色披风的钱氏,还有旁边穿着短打的钱老疤。
“姑娘,快过来。”春雨一把拽住唐丝丝,俩人立刻转身拐到一旁的巷子里。
“是他们!”唐丝丝也瞧见了,压低了声音瞪圆了眼睛。
“爹爹不是说他们不会和我们一起生活吗?”
早上唐大勇确实告诉春雨他和钱氏没瓜葛了,但……春雨思量,应当是钱氏不甘心。
也是,唐大勇如今立了功,比之前在镇子上当屠户更厉害,钱氏怎么可能甘心?
春雨不想和他们正面冲突,于是想了想,带着唐丝丝饶了一大圈,从后面的巷子走,开了小门进去,轻手轻脚的,保证外面听不见声音。
俩人悄声进温暖的室内,春雨将炭火拨弄一下,小声的道:“没事,我们在屋里外面也不知道的,就是小声一些。”
唐丝丝乖巧点头,咬糖葫芦的声音都小了不少。
屋内温暖如春,屋外天寒地冻。
钱老疤冻的手脚发麻,问钱氏道:“大姐,他们不会跑路了吧?”
等了许久,钱氏腿脚都要没知觉了,再这么等下去,非得冻伤不可。
钱氏咬咬牙:“我们回去,反正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暖和点再来。”
“好咧!”钱老疤牙齿打颤,往前走的时候腿不听使唤,哎哟一声摔了个狗吃屎。
俩人走后没多久,唐大勇就从皇宫里出来了。
领路的宫人笑着说恭喜,高大的糙汉子双手抱拳,说了声谢谢。
等人走远了,宫人们掐着尖细的嗓音议论:“真是命好啊!”
谁能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村野屠户,从军才两年多,回京之后就见到皇帝了呢?而且唐大勇言辞真诚,脸上的疤痕就是他的战绩,龙颜大悦之后,直接赏了个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