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谭元洲摸了摸手臂,试图抚平方才乍起的鸡皮疙瘩。
孟阳秋也笑了:“小姑娘家家的,确实与众不同。”
管平波:“……”
孟阳秋岔开话题道:“你可知你把周遭的土匪得罪了个遍?”
“嗯呐!”
“所以我教你们有什么用处?出门就被杀了。”
管平波笑道:“公子此言差矣。人横竖是要死的,所以就不吃饭了不成?我帮着你们发了注横财,想是在贵所躲三五个月,令兄也是不好意思撵人的。我们练上三五个月枪法,未必就杀不出重围。”说着指了指谭元洲,“他这样的,我家有一群。到时长辈派人来接,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孟阳秋但笑不语。
管平波又道:“男子汉大丈夫,依附旁人过活没意思。如今早不是先前,朝廷也管不着你们军户,何不出去闯一番事业?百户所再好,也与你不相干。朝廷制度,做次子旁支的吃亏。你从我们手里赚两个零花钱,也不费什么不是。”
孟阳秋忍不住问:“你还有钱?不是都在我大哥家么?”
管平波敏锐的听出了孟阳秋言语里的不满,笑道:“我阿爷最是个讲义气的爽快人,那点子东西算什么?公子这般本事,若在我们家,什么好东西没有?你不信我,就只问我们谭大哥。我不怕当着你的面说话,贵所之贫寒,我们可是生平仅见。”
军屯是管平波见过最蠢的制度,没有之一。按照朝廷规定,不独不能离开卫所,连通婚都只能找军户。而卫所却是世袭,就如孟家,孟志勇袭了百户,孟阳秋就只得依附兄长过活。作为预备兵员,他不能离开卫所去行商读书,但也得不到军屯的田地。人口繁衍,几代下来,旁支沦落的跟乞丐无二。又有重文抑武,文官逐渐形成了官家豪强,大肆圈地,挤压卫所的生存空间。许多军户沦为了豪强或军官的佃农,饭都吃不饱,就别提战斗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