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鹫们准备享用这顿大餐,一只秃鹫的脖子慢慢的变成了血红色,它伸直脖子气势汹汹的看向同类,其中有一只秃鹫的脖子也变成了血红色,见此它便毫不留情的扑上去展开厮杀。
见此杨叔宝一愣:“怎么会这样?”
“什么样?”麦森问道。
杨叔宝说道:“它们怎么打起来了?秃鹫在猛禽家族里智商很高,从不浪费不必要的体力,很少会进行同类争斗,有时候十多只秃鹫一起进食也不会抢食。但现在它们在争夺优先进食权,秃鹫脖子充血就是表示要战斗,赢的脖子会一直充血,输掉的那只脖子就会恢复正常,可是这不应该。”
麦森耸耸肩道:“你要不要来一篇论文诠释下原因?”
杨叔宝不在乎他的讽刺,自顾自地说道:“这样正好,咱们趁机去救下小角马。”
见他不理自己麦森又不乐意了,他说道:“为什么要救它?这是大自然的选择,优胜劣汰。”
杨叔宝说道:“我的保护区还没有角马呢,能捞上一只算一只。”
麦森收起钓椅跟他走去,依然不解:“可这小角马是残疾呀。”
杨叔宝说道:“它短时间内站不起来不代表永远站不起来,之所以绝大多数这样的小角马会死掉,是因为角马出生的时候往往有天敌盯着,一旦短时间内站不起来它们就会被咬死。”
而且他还有生命泉这个大杀器,小角马只要骨头和关节没有硬伤,一滴生命泉就能让它恢复正常。
秃鹫捉对厮杀,第一只落下的大鸟很快获胜,它杀红眼了,看见杨叔宝两人出现便拍打翅膀发出粗糙的叫声扑了上来。
杨叔宝掏出手枪朝天扣动扳机,一声脆响,秃鹫群吓得跟胖鸭子似的摇摇晃晃就跑。
辛巴对它们的背影发出愤怒的咆哮:反了你们,刚才还想攻击我们?来啊,你们再过来试试!我扑我咬我转身踹一脚!
麦森看着它又叫又跳便问道:“这傻狮子要干什么?”
杨叔宝摇头:“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