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海市,已经开始有了些冬天的味道。
余纨纨穿着黑色长款卫衣,外套卡其色薄绒大衣,下面是小腿裤和平底靴。
衣服是宽松的韩版,也就显得她格外娇小。
她梳着丸子头,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不像个已婚的少妇,还像个不懂世事的少女。
杜甄也穿了件同款的卡其色大衣,下面是条黑色牛仔裤。
走在街上,宽肩细腰大长腿,少不了有人议论这是不是哪儿来的明星或者模特。
两人手拉手向前走。
今晚余纨纨很兴奋,和杜甄说了很多很多以前没说过的事。
说她学习之所以这么烂,就是因为小时候太喜欢看小说了。从童话大王故事会知音读者花季雨季这种期刊,到武侠小说,到各种世界名著、当代现实学,到历史言情推理科幻灵异。
她看的书很杂,曾经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
提着笔记本电脑,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边走一边写。可以靠笔杆子养活自己,不用早九晚五,优雅而小资。
可现实和梦想总是相差太远,她考上大学,终于有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她满怀信心而来,却发现自己和其他作者相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一炮而红不存在她的身上,她就是几千几万个小透明之一。
她以为自己顶多就是这样了,也大三了,也许她该换个思路,考虑一下毕业后自己的未来。
可现在,她突然有一种感觉,也许她的梦想有一天会实现。
“杜甄,你会支持我的对不对?我知道我最近都没怎么陪你,我会将时间规划好,以后尽量不让这种事发生了。”